吉市发改费字〔2018〕6号
开区经发局,各县(市、区)发改委(物价局)、文广新局,庐陵新区社会事业局:
现将省发改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核定江西省2018年春季江西省中小学教材价格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8〕28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省发改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核定江西省2018年春季江西省中小学教材价格的通知》
吉安市发展改革委 吉安市文广新局
2018年4月11日
赣发改收费【2018】28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