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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对打击和取缔“地条钢”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18-03-28 14:45:19 来源: 社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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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吉化解产能办〔2018〕11号


关于对打击和取缔“地条钢”

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工作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地条钢”等行为,吉安市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举报本市行政区域内违法生产“地条钢”等行为实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地条钢”是指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炉等熔化、不能有效地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生产的钢及以其为原料轧制的钢材,其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举报范围包括:

1生产、销售“地条钢”的企业或行为;

2违规备案或建设的钢铁项目;

3已拆除的中频炉恢复生产行为;

4利用“地条钢”进行钢铁制品加工的企业;

5使用“地条钢”及其钢铁制品的企业,包括使用“地条钢”作为建筑材料等。

二、奖励办法

经查实的有效举报,将给予举报人5000元的奖励。对举报同一违法行为,只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举报时间顺序以受理举报登记的时间为准。奖励资金由违法行为发生所在地的县(市、区)财政承担。

三、举报方式

(一)举报人可通过信件、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

(二)联系方式

1.市工信委

电话(兼传真):0796-8224142

邮箱:jmwhyk@jian.gov.cn

2.市发改委

电话:0796-8225626

传真:0796-8224221

邮箱:jwhz@jian.gov.cn

3.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电话:12315(流通领域)、12365(生产领域)

传真:0796-8226242

邮箱:18107969315@163.com(流通领域)

jasjjdk@jxzj.gov.cn(生产领域)

4.市规建局

电话(兼传真):0796-8231061

邮箱:jajsjg@163.com

四、其他事项

(一)举报人须实名举报,举报人在举报奖励兑现时须提供个人或单位相关信息,我们将保护举报人信息安全。

(二)举报人举报时,需提供违法企业的详细地址、具体违法违规行为,最好能提供现场照片或视频等。

(三)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庐陵新区管委会、市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通告发布至本部门、本辖区政务网站;或根据本通告内容自行制定有奖举报制度。



                                           2018年3月27日



抄送: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庐陵新区管委会、市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吉安市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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