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市发改稽察字〔2018〕3号
各县(市、区)发改委,庐陵新区经发局,委内有关科室:
为进一步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库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数据报送有关工作,提高数据质量,近日,省发改委办公室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库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数据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发改办稽察〔2018〕35号),现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国家和省发改委通知要求,此次重大建设项目库自查工作以地级市为单位对本地区所属的所有非涉密项目分年度开展自查,务必做到重大建设项目库中的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与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一致。国家发改委将根据各地自查结果抽取部分省份开展现场核查,并适时通报核查情况。经衔接,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1.请各县(市、区)发改委,庐陵新区经发局按照工作要求,对各自领域内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重大项目库数据组织好自查工作,并负责填报好2016年度、2017年度非涉密项目数据自查表(附件1:表1,表2),2016年度、2017年度非涉密项目数据自查汇总表(附件2:表1,表2)。
2.市直项目的自查工作,请委内各相关科室按照项目归口管理要求进行自查和汇总,同时,负责填报好2016年度、2017年非涉密项目度数据自查表(附件1:表1,表2),2016年度、2017年度非涉密项目数据自查汇总表(附件2:表1,表2)。
3.上述自查情况,请各地、委内相关科室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应包括自查工作开展概况、目前重大建设项目库数据与实际情况间的差异及主要原因、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时间节点等。同时,国家和省发改委要求,自查表格只含有项目部分关键指标,但自查的数据范围应该是重大项目库中填报的所有信息,不仅限于上报表格中的数据。
4.自查情况(自查报告及相关报表的纸质及电子版)请各县(市、区)发改委,庐陵新区经发局于2018年4月15日前行文报送市发改委,委内科室于4月17日前报送稽察办汇总上报省发改委。
联系人:李通,8216788,15879423957
邮箱:jwjc@jian.gov.cn
附件:1.数据自查表(表1-表2)
2.数据自查汇总表(表1-表2)
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库中央预 算内投资项目数据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发改办稽察 〔2018〕35号)
2018年3月12日
附件1数据自查表.xls附件2数据自查汇总表.xls附件3赣发改办稽察〔2018〕3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