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价格认证中心
一、职责
办理本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政府各部门以及国务院垂直管理部门所属机构提出的价格认定事项和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认定复核事项;对全市市场主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情况进行监测、汇总、分析、上报工作;以及全市价格认定、价格监测业务工作的指导。
二、人员
副主任:李伟、梁文明、田军
工作人员:欧阳京、周淑芬、邓诚、夏国琳
三、联系电话:8939681 8939682
四、邮箱:jxjarz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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